发表日期:2017-07-27 来源:苏州市教育局------苏教安函〔2017〕16号 编辑:luy2 浏览:43538次
各市、区教育局(文化教育委员会),各直属(代管)学校(单位):
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,有效压降较大事故,扭转一般事故多发态势,促进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,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,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7月初至10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执法“百日会战”行动,现将《关于印发苏州市安全生产执法“百日会战”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苏安〔2017〕53号,见附件)转发给你们,同时根据近期上级一系列文件通知、会议精神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,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,一并认真贯彻落实。
一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。围绕治安防范、校舍安全、消防安全、校车安全、危化品安全、食品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及在建工程等领域的安全隐患,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并完善好日常资料台账,重点包括:学生宿舍、教师公寓、食堂餐厅、教室礼堂、图书馆、出租用房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,实验室、实训基地、中心机房和仓库等重点区域,配电房、校园施工现场、学校危旧房屋等重点场所,油气管道、电网线路、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,电梯、锅炉、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。特别是要根据高温、台风、汛期等特殊天气情况,注重排查和及时整治水电气线路等方面的安全隐患,防止发生火灾、漏电、水淹等事故。
二、注重加强部门协同配合。主动协调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、交通运输、消防、住建、环保、食卫监等部门开展业务指导及执法检查,主要包括:剧毒、易制毒、易制爆试剂的采购、储存、使用、废弃物处置等重要环节,大型集体活动及师生外出的审批和管理流程,学生上下学交通和校车运营中的超速、超员、疲劳驾驶以及非法运营车辆运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,食品安全方面的原料采购与储存、加工制作、清洁消毒、食品留样、用水安全等各环节,建筑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、施工规范等安全管理及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。
三、不断深化安全教育成效。在利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平安暑假等专题教育活动的同时,要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、QQ群、“家校路路通”等形式,围绕防火灾、防溺水、防交通事故、防拥挤踩踏等重点方面开展教育、宣传和安全提醒,教育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,提醒学生不要参加带有危险性的游乐项目,不进“黑网吧”或其他娱乐场所,不违反交通法规及搭乘“黑车”和超载车辆出行,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或区域玩耍并注意游泳时的安全等,不断强化防盗抢、防诈骗、防伤害等安全防范意识,提升逃生避险、自救互救技能。
根据上级相关要求,请各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(代管)学校每月12日和27日向苏州市教育局保卫处报送相关工作信息统计数据,10月8日前报送简要工作总结。联系人:瞿东波,QQ:1269361561,联系电话:65226155。
半月数据统计表
( 年 月 日— 月 日)
区域(学校):
开展自查 学校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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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查中 发现隐患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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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查中 完成隐患整改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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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区级检查 学校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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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区级检查中 发现隐患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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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区级检查中 完成隐患整改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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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相关部门 执法检查学校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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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相关部门 执法处罚学校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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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金额数 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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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报人: 电话:
附件:关于印发苏州市安全生产执法“百日会战”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(苏安〔2017〕53号)
苏州市教育局
2017年7月17日